长沙市民期盼已久的网约车管理细则终于揭开面纱了。10月27日,《长沙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下称:《细则》)出炉,对网约车数量、运价、车辆准入条件等做出规定。同时发布的还有《长沙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全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和《长沙市私人客车合乘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征求意见稿。本次征求意见稿历时一年多,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后经长沙市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形成。
相比此前北上广深推出的管理细则,长沙网约车准入条件相对宽松和开放,对车辆年限和排量均未设要求,也没有限制驾驶员户籍。■记者 丁鹏志 实习生 周莉
【网约车准入】 湘A牌照,非长沙户口只需持有居住证
此前北京、上海公布的新政中,要求网约车驾驶员必须是本地户籍,该要求一出台就广受诟病 。记者了解到,长沙市对于网约车这一新业态始终保持包容开放的理念,对于网约车的准入条件未作过多限制性规定。
《细则》要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为在长沙市登记注册的湘A籍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档次、价格高于长沙市现有主流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驾驶员非长沙市户籍的只需持有居住证即可。对营运车辆轴距仅要求达到2650毫米,但对排量和车龄不作限制。同时,对于车价达到12万元以上的车辆,不对轴距进行限制,鼓励不同类型的高档次车辆进入网约车行业。
在目前已经公布网约车细则的省会城市中,长沙的门槛相对来说比较宽松。这些措施保障了较大基数的车辆和人员有资格申请从事网约车营运,对推动分享经济发展、鼓励大众创业具有重要意义。
【数量与运价】 市场调节,需明码标价并提供发票
《细则》明确,网约车数量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市政府在必要时可以根据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城市道路承载能力和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实行调控。
长沙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刘明理表示,当汽车数量超过道路实际承载能力,城市公交系统受到冲击,以及网约车数量与市场规律不相匹配,出现倒挂等现象时,政府将出手进行调控。
《细则》明确,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实行明码标价,并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刘明理介绍,当网约车市场出现需大于供,运价出现大幅度翻倍或在自然灾害情况下(如2008年冰灾)出现大幅度涨价时,政府会对网约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
【从业资格】 考试获取,合格发放网约车驾驶证
《细则》明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驾驶员或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组织参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已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类别的从业资格证,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经申请并进行核查后,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可直接发证。
市民可到网上下载《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考试培训教材或前往驾校学习。
【退出机制】 达60万公里强制报废,满8年退出经营
新规虽未对网约车车龄做出要求,但《细则》明确,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行达到的标准报废。
《细则》还规定,网约车不得安装顶灯、空车待租标志灯等巡游出租汽车标识,外观颜色和车辆标识应当明显区分于巡游出租汽车,不得利用车身做商业性广告。
《细则》明确,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优先使用新能源车,投入运营车辆中新能源车辆不少于30%。
安全保障
数据接入监管平台,设24小时投诉电话
记者注意到,本次出台的网约车新政还在保障乘客安全便捷出行方面作了严格规定。
《细则》明确,网约车必须安装应急报警装置和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其中承运人责任险保额不低于50万/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额不得低于100万元,同时车辆必须具备车身电子稳定系统, 配备安全气囊。
网约车平台公司所登记的网约车车辆、人员资料、运营数据等应接入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网约车在运营中发生安全事故,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对乘客的损失先行赔付。
《细则》还规定,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的平台公司,经营许可有效期为4年。经营期满后,以服务质量信誉考核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实行新一轮经营期限许可。
《细则》还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向社会公布24小时投诉受理电话,并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乘客个人信息。长沙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负责人介绍,乘客若遇侵权,也可拨打该处24小时监督电话0731-84303488进行投诉。
其他新政
出租车运价将动态调整
除了对网约车的包容和开放外,新规还对传统的巡游出租车(俗称的士)进行了深化改革和保障融合。
在改革方面,《意见》将巡游车经营权期限由以前的每轮8年期限改为5年。同时,对巡游车实行政府定价并逐步推行政府指导价,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
《意见》还指出,要保护出租车驾驶员合法权益,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意味着以后份子钱或不再是固定数值。
为了保障巡游车的发展空间,新规中还设置了保护性措施。如《细则》规定:网约车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 ,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通道轮排候客等。
《意见》还明确,将引导巡游车通过电信、互联网等方式提供运营服务,推广路面扬召、站点候客与电召预约相结合的运营新模式;推广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支持巡游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
拼车、顺风车
每日不能超2次
《规定》明确,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由合乘双方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规定》表示,若合乘出行分摊费用超过出行过程中能耗成本和发生的路桥通行费用的,或每日提供合乘出行服务超过2次, 则按未经许可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予以处罚。
热议
网友为新政点赞
意见征求11月15日截止
长沙网约车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引起广泛热议。
网友@地图标注表示:长沙是确确实实在为人民考虑的!比如:排量和户籍没做要求,让许多人有了进入门槛的机会,给乘坐人和第三者都上了保险,乘坐有了安全感和保障!为长沙市委市政府点个赞!
网友@曾庆麟表示:顺风车只有两次是不是太少了?网友@李建军则略有疑惑:私家车只跑顺风车也要签协议和安装网约车的设备?
关于网约车问题,添加 微信: gua561 备注:备注问题!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didizcw.com/175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