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贫困地区乱占林地修路八不许
贫困地区乱占林地修路八不许
一 、不许挤占永久性耕地修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北欧国家推行永久性耕地为保护管理制度,永久性耕地经司法机关划设后,任何人基层单位和对个人严禁私自挤占或是发生改变商业用途,贫困地区居民建写字楼亦严禁挤占永久性耕地。
二、不许强占多占林地修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超过核准的数量占地约修路,多占的农地以违法挤占农地定罪。明令禁止需经不合法审核强占林地修路,明令禁止多占远远超过了不合法核准的面积修路犯罪行为。
三、不许进行买卖、确权林地违规修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北欧国家推行商业用途控管管理制度。任何人基层单位和对个人严禁强占、进行买卖或是以其他形式违法受让农地用作修路等农业户口工程建设。明令禁止以进行买卖、确权林地等方式修路,发生改变林地的土地利用物理性质。
四、不许在承揽林地上违规修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农地承揽法》明确规定,承揽经营农地的基层单位和对个人,有为保护和按照承揽合同签订合同的商业用途科学合理利用农地的权利,需经司法机关核准严禁将承揽地用作农业户口工程建设。明令禁止在承揽的林地上违规修路。
五、不许名目违规挤占林地修路。
乡间复兴迷人乡间新贫困地区工程建设公共设施农业、跨县脱贫、华工迁址等牵涉农业户口工程建设的,亦须司法机关办理手续工业用地审核相关手续。明令禁止以各种为名需经核准挤占林地搞消闲、旅游观光、养老保险等农业户口产业发展。
六、不许违背两户一宅明确规定挤占林地修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贫困地区居民两户只能保有两处集体土地。贫困地区居民收买、承租、赠送给写字楼后,再提出申请集体土地的,未予核准。明令禁止违背两户一宅明确规定挤占林地修路。
七、不许违法转卖挤占林地建的住宅。
违规挤占贫困户私有财产的农地特别是林地建的住宅归属于违规建筑物,相关进行买卖犯罪行为不受法律条文为保护,不能办理手续房产注册登记。
八、不许违规审核挤占林地修路。
土地利用转用相关手续等工业用地审核须由有权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及法定程序作出。基层单位或是对个人违法核准占地约修路的,核准文件无效。
贫困地区集体土地和修路提出申请审核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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